相在古代能迷死一大片,在现代也不遑多让,而且除了他本人,几乎每个见到他的人,都觉得他也是gay。
在0多1少的大环境之,一堆人前仆后继的要为
1,有一对
侣,在遇见萧
之后果断分手,一起来追他,结果人没追上,大
广众之
还打了一架。这件事让萧
彻底成名,从此荣登gay圈天菜的宝座,即使他无数遍暴躁的解释,自己不是gay,也没人信他。
被误会同恋,萧
其实不是很在意,但被误会成0,他就
离愤怒了。
他开始举铁,不搭衣服就
门,还天天看
血漫,正可谓,辛辛苦苦几十年,一夜回到解放前。
他最痛恨别人弱化自己,如今好了,不用别人帮忙了,他已经弱的没边了。
新仇加旧恨,系统已经跑了,萧没法给自己
气,于是,他把所有的锅一个叠一个,全扣在了屈云灭脑袋上,还没见面,屈云灭已经成为了他这辈
最讨厌的人。
讨厌他,还不得不帮助他。
越想越一肚气,就在萧
要把自己气成河豚的时候,阿树
来了,他
得
,实际上才十四岁,不论萧
去哪,他都任劳任怨的跟着。
“郎主,店家把早饭好了。”
阿树什么都好,就是有胆小,这跟他过去的生活经历有关系,在他面前,萧
尽量不暴
自己的
绪,他要是生气了、或者
忧虑的
绪,阿树就会变得特别担心。
调整好表,萧
笑了笑:“好,一起
去。”*
这是距离萧生活的时代,有一千五百年那么遥远的时候,普通客栈的饭菜十分
糙,可贵的萧
吃不起,这
不贵的,在外面那些百姓的
中,也是上等珍馐了。
伙计默默的把早饭端过来,看着萧那张貌若天仙的脸,他的心
十分复杂。
车夫大哥没骗他,这位公住
来的时候是
着的,等他醒了,第一件事就是找掌柜说价,在一番你来我往之后,掌柜不幸惨败,答应给这位公
住五天、免一天的房钱。
而上楼的时候,这位公还一脸的可惜,伙计从他
边经过,听到他小声嘀咕:“亏了,应该说住三免一的。”……
不怎么说,萧
都打算在这里
住了。
其实,他想找屈云灭,再往北走三百里,去雁门郡就行,那里是屈云灭的大本营,镇北军发展到现在,对外号称八十万,当然,里面分很大,可确实有几十万人,都驻守在雁门关这里。
一来那是屈云灭的老家,二来,盯着鲜卑,以防他们有什么动作。
过去找人是一个办法,问题是屈云灭这人总往外跑,萧要是守株待兔,还不知
什么时候能看见他,而不看见他,萧
就没法限制他的行动,也就没法阻止他继续作死。
思来想去,萧觉得,还是先把自己的名声打
去吧,有了名气,
什么事都方便,
到军中的时候也不至于被怠慢。他是为了救屈云灭和自己的小命,不是为了升官发财,从底
起一
用都没有,他必须一步登天,直接留在屈云灭
边才行。
而什么办法,能让一个布衣,最快的打响名声呢?
无非两,一,刺杀当今最有名的人,二,预言当今最有名的人。
总之,蹭度就对了。……